泰国移民局6日宣布,再次通融外籍人士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可以申请延长在泰居留签证30天,但要有其他附带特殊原因,例如没有航班、生病或者发生第二波疫情,须向各国驻泰使领馆申请证明受到「附带特殊原因影响」。
泰国移民局副局长兼发言人素拉蓬警少将透露,按照移民局长颂蓬警中将的政策,决定再次通融外籍人士在泰居留时间。之前移民局曾发布公告,持有短期签证的滞留泰国外籍人士必须在本月27日之前离境,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至今并未缓解,因此从本月6日起,允许滞留泰国的外籍人士 申请延长居留泰国签证,包括持有TR、TS、VOA(落地签)的外籍人士向移民局申请续签,每次获准续签30天,统一从9月27日算起。
需要申请续签的滞泰外籍人士,必须是受到新冠肺炎及其他附带特殊原因,例如实在没有航班无法离泰、生病需要继续在泰疗养或者泰国/原籍国家发生疫情。必须让其驻泰使领馆出具特殊原因证明文件,持该文件向移民局申请延长续签。
此外,持有持期签证者也可因以上原因或各类签证的性质申请延长续签。从今年3月26日至7月31日期间必须向移民局申报90天申报居住地点手续的外籍人士,如果还没有办理报到手续,也可以在9月26日之前向移民局办事处申报住所。
移民局副发言人帕卡蓬警上校表示,希望有意续签的外籍人士提早办理续签手续,不要等到9月26日截止日期前几天才来,这样可能无法享受便捷手续服务。